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要求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下面我们为大家分享关于危险废物检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2.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3.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三.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企业必须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4.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5.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四.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
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2.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险废物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3.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
五.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在危险废物仓库门上或门两侧。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4.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施未运转;
5.部分企业没有清晰、详细的危险废物台账;
6.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7.不能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