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四项重磅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新建企业自2023年3月28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3年9月28日起执行。
NO.1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适用于现有企业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业涂装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0kg/h。
NO.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8kg/h。
NO.3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6-2022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6-2022 )》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0mg/m3,干燥尾气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0mg/m3。
NO.4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适用于施工场地扬尘的排放管理,以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涉及的扬尘排放管理。排放控制表1中要求PM10最高排放浓度为80μg/m3。
各单位请注意,须对照新标准,加快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实现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