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暂无联系客服
  • 暂无热线电话

环保部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

分享到:
点击次数:2434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02日10:01:41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


  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实施。原《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

1.常规申报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2.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3.常规申报理化特性数据豁免条件

4.常规申报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5.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28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31日印发

上一条:水性涂料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除名” 下一条:石墨烯在防腐涂料产业的应用主题论坛在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