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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的专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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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07 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2日15:58:09 打印此页 关闭

涂料协会各单位:

   我协会拟在成都举办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的专业知识培训班,该培训班由协会主办,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承办。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一级学会,承担着组织

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科学成果奖励与鉴定,防腐蚀施工资质审核以及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工作。

   此次办培训班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开班时间与培训费用,在北京开班办证费用是6000/人。望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报名,请在本月底之前来电或微信告知。

  联系人:冉茂  18108147622

 

                                                                                                                         四川省涂料工业协会

                                                           2018.04.09


附件:


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一级学会,作为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腐蚀与防护领域科技工作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组织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科技成果奖励与鉴定、防腐蚀施工资质审核以及防腐蚀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等工作。

在国家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的背景下,中国科协自2004年起在全国一级学会中开始进行职称改革的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专业技术资格国际互认奠定基础。为此中国科协参与职称改革试点的全国学会成立了水平评价工作群(http://www.pacns.org/cms/),确定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的原则,即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原始创新能力、成果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等;对工程技术和应用推广人才,重点评价其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重点评价其技术支持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行业评价认可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水平评价)是对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个客观的评价,在评审工作中,学会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水平评价工作群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始终坚持以“能力”为导向的评价原则,既注重基本条件的审查,更注重实际业绩的考核,根据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授予应有的专业技术职称,以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经十几年的试点,目前已对上千人次的申请者进行了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并授予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提高了我国腐蚀与防护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走出国门夯实了基础。

为确保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相应的理论水平,对取得大专或中专学历申请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参加学会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对非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申请人员可自学指定的教材并参加学会组织的考试。

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腐蚀和腐蚀控制原理;电化学保护原理、技术及工程应用;防腐蚀涂料与涂装以及工程材料及其耐蚀性;表面工程技术和缓蚀剂;腐蚀试验方法与监控技术等。

申请人应对个人专业技术成长经历及工作业绩进行总结,提交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申请表。

申请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学会组织的面试。

附件:申请防腐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水平评价)基本条件 

l 申请各级别水平评价应同时符合下列通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科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从事腐蚀与防护领域相关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

(三)是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会员。

l 申请各级别水平评价应具备的学历及工作年限一般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助理级

——申请人取得中专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5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申请人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2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申请人取得非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1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考试并合格;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中级

——申请人取得中专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9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申请人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6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申请人取得非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5年且参加学会组织的考试并合格;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满5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历且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累计满2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腐蚀与防护专业工作累计满1年。

(三)副高级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1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7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四)正高级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2年;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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