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9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92个(见附件)如下: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187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9个,占比为2.4%;发现清单外“散乱污”企业4家。
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29家,其中北京市朝阳区2家;天津市滨海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3家、灵寿县1家,唐山市丰润区3家、滦南县3家、遵化市2家、丰南区1家、乐亭县1家、曹妃甸区1家、迁西县1家,保定市顺平县2家,沧州黄骅市2家,邢台市清河县2家,邯郸市魏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郊区1家;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1家;河南省焦作孟州市1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1家;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1家、庆云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1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323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家,占比为0.6%;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1家。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延安南路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4台燃煤锅炉(3台25蒸吨、1台15蒸吨)、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梁才街山东益坤门窗科技有限公司1台燃煤锅炉(0.5蒸吨)未按当地应淘汰燃煤锅炉清单要求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1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0.1蒸吨)未按要求拆除。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3个。其中,河北省唐山市滦县3家、丰南区1家、丰润区1家、迁西县1家,保定涿州市1家,沧州黄骅市1家、盐山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1家,新乡市新乡县1家、延津县1家、辉县市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5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1家,唐山市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迁西县1家、迁安市1家,沧州市盐山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3家、迎泽区1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1家,德州市庆云县2家;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1家,濮阳市工业园区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24个。其中,北京市朝阳区3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4家、鹿泉区1家,唐山市丰润区4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2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家,济宁邹城市1家,德州市庆云县1家,菏泽市牡丹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1家,新乡市长垣县2家、卫辉市1家,焦作市修武县1家。
六、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露天矿山等扬尘管理问题100个。其中,北京市朝阳区5家、顺义区3家、海淀区2家、房山区2家;天津市宁河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2家、桥西区2家、赞皇县2家、井陉矿区2家、高邑县1家、灵寿县1家、行唐县1家,唐山市滦县5家、遵化市4家、曹妃甸区3家、古冶区2家、丰润区2家、丰南区1家、迁安市1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文安县1家,保定市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沧州市青县1家,衡水市枣强县1家、景县1家、阜城县1家,邢台市桥东区2家、桥西区1家、威县1家,邯郸市涉县3家、复兴区2家、魏县2家、永年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2家、清徐县2家、古交市2家,阳泉市郊区1家、盂县1家,长治市襄垣县1家,晋城市城区4家;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2家、长清区2家、章丘区1家、济阳县1家,济宁市梁山县3家、微山县1家、邹城市1家,德州市齐河县1家、庆云县1家,滨州市邹平县2家,菏泽市郓城县2家;河南省郑州新密市1家,鹤壁市淇滨区1家,新乡市原阳县1家、延津县1家、卫辉市1家、辉县市1家,焦作孟州市1家、济源市1家。
七、其他涉气环境问题4个。
河北省唐山遵化市大宇精选厂未按地方政府要求完成淘汰、搬迁任务。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镇西加油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长陵加油站、南董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
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